滚动新闻: 山西、内蒙古、吉林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海南、甘肃、青海省(自治区)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处、信息化管理机构:请在本网“内部通知”栏目查看有关会议通知,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。   
   
    在申请办理有关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时,请先查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以免在工作中出现误差。
+关于新注册表式的下载使用说明  样表下载

    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外资准入的新局面,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行为,我局于2002年初着手起草新的注册表式。经多方征求意见和修改,拟订工作现已完成,经研究,决定启用此套表式。现对此套表式下载使用事宜说明如下:
    一、 企业类别
    此套表式共分为三个类别:
    1. 外商投资企业
    2. 外国(地区)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
    3. 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
    企业需首先确定适当的类别,打开相应的文件包。
    二、 注册内容
    1. 在每一个企业类别中,注册内容分立为设立(开业)、变更和注销三个文件包。
    2. 设立(开业)和注销的企业需下载文件包内的所有文件。
    3. 变更登记表采用活页形式,企业需下载变更申请书外,只需下载与变更事项相对应的表格。
       申请多个变更事项的企业只需下载一份变更申请书。
    4. 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在每项变更表格的上半部作出提示。
       申请多个变更事项的企业毋需提交重复的文件。
    三、 填写
    各类表格中,领照清单(领证清单)毋需填写,设立(开业)申请书中,登记机关核准事项毋需填写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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